无洋府发〔2012〕29号洋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洋溪镇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为切实提高农村安全用电水平,保障我镇农村地区电网安全运行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洋溪镇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深入排查整治农村水利灌溉、挂裸线、建房等临时性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检查农村公用电力线路和设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地区用电安全
(三)、确保在2012年12月底全镇100%以上的用电户无入户末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圆满完成县明珠公司和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全镇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和漏电保护器入户安装工作任务,镇政府成立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刘正志镇党委书记镇长副组长:兰明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翼洋溪供电所所长刘伟洋溪派出所所长雷小川社会管理和安全办成员:邓益镇党政办主任郭瑛镇民政办主任马朝臣镇财政所所长黄超洋溪司法所所长刘绍松洋溪法庭庭长邓小军洋溪派出所副所长洋溪镇各村书记、主任农电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镇安办、派出所、供电所工作人员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无镇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委会主任及供电所安全员,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农村安全用电的组织、电力设施保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漏电保护器入户安装等工作,明确安全用电工作任务,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延伸到村、户及各用电企业,确保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供电所:1
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协助做好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