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劳动竞赛管理办法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是企业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的有效平台,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竞赛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动竞赛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劳动竞赛委员会(简称“劳赛委”),成员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劳赛委每年召开1-2次例会,总结上年度劳动竞赛工作,确认竞赛评比结果,审定下年度劳动竞赛项目及经费,对全公司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活动做出指导意见
二、劳动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劳赛办”)设在工会,由相关部室人员组成,负责劳动竞赛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总结表彰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各部门劳动竞赛负有指导职责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的原则开展劳动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活动,必须围绕集团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现阶段目标,遵循有利于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有利于提升客户价值、提高服务满意度,有1利于促进市场营销发展、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的原则,面向新型业务,针对薄弱环节,直接或间接地为经营发展服务
例行的行政事务和一般性管理不列入竞赛内容
第三条劳动竞赛的层级界定一、参与市总工会、省XX工会等上级组织的劳动竞赛和技术比赛,由公司劳赛办会同相关专业部门组织
二、市公司层面组织的现场技术竞赛,由工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劳动竞赛由专业部门牵头,工会配合组织实施
三、县公司、市公司部门层面的劳动竞赛和技术比赛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工会进行指导
第四条劳动竞赛项目的申报程序每年3月31日前,凡需提出专业劳动竞赛项目的部室,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竞赛办公室申报1-2项竞赛项目
逾期不申报的,则视为放弃立项要求
第五条申报的内容应包括1、竞赛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