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第一章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专有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第一条“派遣员工”系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其工作岗位及职责由甲方决定并予以规定
第二条“服务费”系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费用,包括管理费及劳务费
第三条“派遣期限”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的期限,双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贰年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义务第四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确认并承诺乙方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派遣资质并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及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2、对派遣到甲方的派遣员工,乙方确认及承诺:乙方已完全依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规定,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劳动合同、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并对派遣员工承担全部用人单位责任及依法支付应付的劳动报酬
乙方应在派遣开始前告知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派遣员工相关的内容
3、确保派遣员工综合素质符合甲方的用人要求,并根据甲方具体工作情况对派遣员工提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一级安全培训;在派遣前向派遣员工告知甲方相关情况、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及管理规章制度
4、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管理标准办理派遣员工的派遣手续,保证用工手续的及时性与合法性
5、教育并指导派遣在甲方的派遣员工签订并遵守甲方的《保密协议》等,并教育派遣员工根据该协议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任何派遣到甲方的派遣员工在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前必须签订该协议
6、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工资清单于每月15日前向派遣员工发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