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证书》填写说明 一、关于《证书》第一、二页的填写 1、照片:应贴专业技术人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
2、 发证单位:文中第二条所指《证书》的四种发放渠道即为《证书》的发证单位,应准确填写发证单位的全称
3、证书编号:统一为“宁*字 ******”,发证单位应当在“宁”字后加上发证单位的代字,再接发证顺序,统一编成六位数的号码,不编年号,如南京市卫生局的编号格式为“宁卫字******”,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局的编号格式为“宁玄卫字******”
4、发证日期:填写编号时的日期
5、 《证书》第二页上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栏一般按专业技术人员现有最高学历填写,“技术职务变化情况”栏应将专业技术人员现有职称的任职时问(精确到月份)写在第一行
6、《证书》第一、二页填好后,须由发证单位到市(区、县)人事局加盖压照钢印后方生效
7、发证单位应当认真填写《证书》发放名册,做好发证备案工作
8、《证书》应妥善保管(保管方式由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若《证书》用完或损坏、遗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继续教育职能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发新证,新证沿用原编号,属换证的,已用完的《证书》按原渠道保管
9、新参加工作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的《证书》,由有关发证单位的继续教育职能部门结合每年毕业生试聘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统一到市(区、县)人事局办理
10、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属外省调入的,必须申请办理《证书》;属本省流动、且原单位己办理《证书》的,可沿用原《证书》,但调入后须按本市的规定办理登记、签证和验证有关事宜,待其晋升高一级职称后应换发新证
二、关于《证书》的登记 1、《证书》登记的内容应当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本专业、本岗位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和新知识,学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2、学习形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