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令法规,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制度管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能,具体负责人事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直接对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负责,第三条公司下属各部门实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和挑选、储备、考评以及培训等,都须经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
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员工培训等事项,也须报办公室批准,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编制及定员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及车间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而设置岗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薪
所聘用的员工,由办公室按需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或车间正职由总经理提请总公司聘任
3、部门或车间副职由总经理聘任
4、班、组长以下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与续聘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车间)确需增加员工时,按如下程序办理:1、先在本部门内部调整;2、本公司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本公司内调配;3、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或职责范围),经办公室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招聘(或通知)工作
如涉及到增加编制,还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出现下列情形时对外招聘:(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聘人才时
5、晋升(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和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位晋升机会
对于工作能力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