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 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要素 权重 审核 全部达到 100% 部分达到 50% 未达 0 自查 区县 办园条件 35分 资质 1 分 基本要求 办园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按时年审,年审合格
证照齐全 有办园许可证、等级证,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备案书)等
(1) 经费 3 分 基本要求 办园经费有保障,来源合法稳定,管理严格,收支合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来源 (1) 1
幼儿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基本满足日常保教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幼儿园按市、区县有关规定收费,其中,民办幼儿园按教育成本,参照办园等级,实行收费备案制
5) 支出 (2) 1
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
每年有不少于 8%以上保教费收入用于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
每年有一定经费(一般不低于全年收入的 30%)添置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办公设备等,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5) 4.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师生伙食账目分开,每月(期)公布幼儿伙食账目,伙食费月超 支或节余控制在 3%以内
5) - 2 -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要素 权重 审核 全部达到 100% 部分达到 50% 未达 0 自查 区县 办园条件 35分 园舍 5 分 基本 要求 幼儿园所处无污染无危险的安全区域,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各类用房,符合国家安全与卫生标准
活动用房 (3
园舍独立或相对独立,布局合理,符合幼儿特点
班有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厕)
活动室使用面积 54 平方米以上,活动室与寝室共用的须在 90 平方米以上
园有多功能幼儿活动室、儿童图书室、亲子活动室等专项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