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东钱湖 华润••卡纳湖谷”房产融资财务咨询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签署: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宁波市 、乙方(受托方): 住所: 鉴于: 1、委托方拟二次抵押借款(或一次房屋抵押借款)人民币 200万-1700 万元,财务总成本控制在年化 22%以内,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 2、委托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融资财务咨询,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经协商一致,双方就本次委托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1
受托方将根据本协议向委托方提供以下服务:受托方将用于本次二次抵押贷款(或一次房屋抵押贷款)的财务融资计划提供给委托方,并协助委托方实施融资计划
(融资计划详见附件 1
2.受托方将仅在其专业服务范围内提供以上服务,且不负责提供有关法律、审计、税务等专业意见和服务,有关法律、审计、税务等专业方面的意见应以相应专业机构的意见为准,若发生费用按专业机构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全额支付
第二条收费1
本协议签订当场,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贰仟元人民币作为财务咨询服务定金
若因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贰仟元人民币的财务咨询服务定金无息全额退还
委托方同意在二次抵押贷款(或一次房屋抵押贷款)发放之日当天以现金方式向受托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战略合作伙伴公司”支付融资总额年化的 4%的人民币的财务咨询服务费,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 5‰的违约金
例如:融资 100 万,期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限为 6 个月,则应支付的咨询费为 100*(6/12)*3
75 万元人民币
(融资的总额详见银行、信托公司以及担保公司提供的各类正规协议)3
受托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在收到上述财务咨询服务费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财务咨询发票,或管理咨询类发票)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