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用户服务协议请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 。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一旦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假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本《协议》是用户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虎 360”)之间的法律协议。1.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下列名词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1.1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指奇虎 360 为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在用户遭到钓鱼网站或网购木马病毒的欺诈而遭受相关网上银行财产损失时,奇虎 360 对用户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有限补偿的安全保障服务;1.2 “钓鱼网站”:指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建立的通过模仿合法、正规购物平台的网址或页面内容,利用发布虚假消息,搜集客户资料,骗取客户帐户(登录 ID)、密码、口令等信息进而达到非法窃取客户资金的目的非法网站;1.3 “网购木马病毒”:指不法分子通过各种网络技术手段来篡改用户交易信息或者劫持用户交易过程等方式来达到盗取用户资金目的的恶意程序;1.4 “赔付时效”:用户申请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效期间内,超过该时效期间的申请奇虎 360 将不予受理;如无其他约定,则本协议中所述赔付时效为自用户财产损失发生之日起 30 日(包含 30 日)。2. 赔付标准2.1.1 赔付标准:当用户在 360 网购保镖要求的环境下进行网上购物,仍因钓鱼网站或木马病毒影响造成财产损失的,奇虎 360 将对用户所遭受的单次交易损失予以上限为人民币1000 元的赔付。2.1.2 赔付限制:每位用户每日申请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次数不超过 3 次(含 3次),每位用户每年申请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获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元(含人民币 36000 元)。在满足 360 网购保镖要求的环境中,如用户在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 6.1 的情况下仍遭受上述损失的,相应的赔付上限将双倍提升,即单次交易损失赔偿上限提升至人民币 2000 元,每年申请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的获赔金额上限提升至人民币 72000 元。3. 赔付条件3.1 事先主动防护用户因网络购物造成财产损失,申请 360 网购保镖网购先赔服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