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境内机构外汇账户对账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加强银行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维护存款客户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定期核对银行账务的有关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对账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服务的账号为 。 2.对账单:乙方打印的用于记录甲方对账账户资金结算信息(不含打印当日)的纸质载体。3.对账回执:甲方确认的用于向乙方反馈对账结果的纸质载体。4.工作日:指乙方在本地对公营业日(法定节假日、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二、对账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同时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对账:1.每季以对账回执的方式对账一次(如对账账户金额巨大,乙方认为有必要,亦可每月以对账回执的方式与甲方对账一次),即乙方按季或月向甲方发送附有对账回执的对账单,甲方应在收到对账单后及时核对资金结算信息并有义务在十五日内将加盖全套预留印鉴的对账回执送达乙方,反馈对账结果。2.甲方根据对账账户活动情况,选择以□日 □旬 □月 (在图标“□”中划“√”表示适用)作为对账单打印周期。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对账单打印周期定期打印对账单,即:以日为对账单打印周期的,在下一个工作日打印对账单;以旬为对账单打印周期的,在次旬的第一个工作日打印对账单;以月为对账单打印周期的,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打印对账单。甲方选择在出账日即上述对账单打印日起第 个工作日内以□ 甲 方 在 乙 方 营 业 部 领 取 : □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 (在图标“□”中划“√”表示适用)领取对账单。甲方应在领取对账单后及时核对账户资金结算信息。甲方认为账户资金结算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收到对账单十五日内,携公函(加盖预留印鉴)、对账单(在采纳对账回执对账的方式下,需同时提供对账回执)在乙方查询双方根据账户资金结算实际情况对账户资金结算信息予以核对确认。甲方逾期未反馈对账结果的,视同核对无误,但不影响乙方以后对账户资金结算信息提出异议的权利。三、责任承担甲方应保证对账账户基本资料信息及时对账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