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微网站”系统销售协议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河北天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 260 号 乐橙商务广场 1 号楼 17 层 邮编: 050000 联系电话:0311-83617820 鉴于:“微网站”系统由乙方推出的全新微信产品,是一个基于微信平台的第三方产品,可以实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嫁接企业的官方微网站。甲方有意向在乙方“微网站”系统平台上开通微网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1、乙方在其运营的“微网站”系统平台下为甲方开通微信网站并提供网站设计、制作服务和技术支持,此项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技术支持服务期限为 壹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2、上述服务期限到期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微网站”,则应另行向乙方按每年人民币 元的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第二条 支付方式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约定的服务费用。2、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后,如甲方需继续使用微信网站,则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第 2 款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用按年支付,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到期前 1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技术服务费用。3、甲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公司名称:河北天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建设南大街支行 帐号:131080150018010008642 非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向上述指定账户以外账户进行的付款均不能视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费用。第三条 服务流程1、甲方应在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 1 款的约定付款后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且款项实际到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甲方需提供资料清单”。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甲方需提供资料清单”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述清单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并确认网站模板。网站模板确认后即不能更换。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乙方应在甲方完全提供上述清单所列明的所有资料,并确认网站模板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设计、开通,并向甲方提供管理后台登陆地址、帐号、密码等信息及《项目验收单》。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管理后台登陆地址、帐号、密码等信息及《项目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