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成都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 丙方(业主): 为加强【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楼宇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协调,保持小区优美洁净,维护【东麓驿境】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结合【东麓驿境】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就【东麓驿境】房屋装修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东麓驿境内各项装饰装修施工进行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2、建立健全的装修审批、监督、管理和验收制度、档案、资料;3、依法制定《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4、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业主;5、依法对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及协议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6、对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协议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所属物业按规定进行装饰装修;2、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用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所)的权利;3、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东麓驿境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管理规约》、《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等;4、依据本协议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5、装修期间,乙方和丙方应配合甲方对装修施工队伍的管理,使其服从和接受甲方的管理,严格根据审批方案施工;6、乙方、丙方在装修活动中,必须保证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不得从事以下禁止行为:A、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
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