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 人 保 证 反 担 保 合 同合 同 编 号 : 府 银 保 人 保 字( 2024 ) 02 号甲 方:府谷县银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府谷县河滨路友谊宾馆附楼二楼法定代表人:张峻墚营业执照注册号:612723100004084 电话:0912-8719135 传真:0912-8719135 邮编:719400乙 方 : 杜 奇 文 住 址 : 陕 西 省 府 谷 县 府 谷 镇 人 民 中 路 301 号 身 份 证 号 : 612723197502280015通 讯 地 址 : 陕 西 省 府 谷 县 府 谷 镇 人 民 中 路 301 号 丙 方 : ( 乙 方 配 偶 ) 殷 学 湘住 址 : 陕 西 省 府 谷 县 府 谷 镇 人 民 中 路 301 号身 份 证 号 : 612723197607300027通 讯 地 址 : 陕 西 省 府 谷 县 府 谷 镇 人 民 中 路 301 号 为 确 保 甲 方 与 府 谷 县 泰 丰 煤 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的 府 银 保 委 字 (2024)02 号 《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 以 下 简 称 《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 的 履 行 , 乙 方 、 丙 方 均 同 意 以其 个 人 所 有 和 共 同 所 有 的 全 部 财 产 和 财 产 权 利 , 向 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 提 供 保 证 反 担 保 。 三 方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第 一 条保 证 反 担 保 主 债 权 的 种 类 、 数 额甲 方 为 府 谷 县 泰 丰 煤 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在 中 国 建 设银 行 榆 林 西 人 民 路 支 行 借 款 ( 大 写 ) 人 民 币 壹 仟 万元 整 ( 月 利 率 5.050‰ 、 期 限 12 个 月 ) 提 供 担 保 , 乙 、丙 方 同 意 为 此 向 甲 方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反 担 保 。第 二 条保 证 反 担 保 的 范 围( 一 ) 按 《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中 的 约 定 , 甲 方 履 行了 保 证 义 务 代 委 托 保 证 方 偿 还 的 全 部 款 项 和 自 垫 付 之日 起 的 利 息 及 其 他 费 用 和 损 失 等 ;( 二 ) 按 《 委 托 保 证 合 同 》 中 的 约 定 , 委 托 保 证方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的 担 保 费 、 违 约 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