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 组承包方: 住所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 组根据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 1 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 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耕地和园地,共 块,面积 亩。其中:田 块,共 亩;土 块,共 亩。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共 30 年,从 1998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06 月 30 日止。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二)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三)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假如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四)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将承包地流转给第三方的,流转合同书应予注明发包方的本项权利。(五)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⑴ 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⑵ 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猎取青苗补偿。(五)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对发包方被占用的承包地,发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补足。无法补足的,按现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余承包年限折算成现金一次性给予补偿。(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