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 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甲方业务进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常年法律顾问,由乙方指派本所执业律师刘传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的职责是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为甲方业务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服务,法律规范甲方的运作行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的要求参加重大合同及项目的谈判及签约活动; 3、协助甲方草拟、制作、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4、评价和分析与甲方的权益和义务有关的法律问题; 5、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重大经营活动会议,并就会议议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6、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律教育工作。 乙方提供以上服务,其酬劳已经包含在年度顾问费中,不再另行收费。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时,需另行签订合同并支付酬劳,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代理甲方参加各类诉讼活动; 2、甲方其他重大法律事务。 五、服务方式: 1、乙方以电话、传真或现场办公等灵活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指派律师应当严格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时间安排、法律规定的时间、时效,及时完成指定工作和任务; 3、乙方指派律师负责和甲方指定人员保持紧密联络,协调具体事务的办理; 4、乙方指派律师如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办理甲方紧急法律事务,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另行安排其他执业律师处理甲方事务; 5、乙方指派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交办事项、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乙方指派律师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工作,不得擅自超越委托权限,如需特别授权,乙方指派律师应当事先取得甲方书面确认; 7、乙方指派律师不得利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委托关系从事与甲方交办事项、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 六、服务费用: 1、甲方每年支付乙方顾问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指派律师异地办公(含第四条约定服务)所需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向乙方指派律师预先提供出差费用。 3、乙方指派律师因办理甲方业务而产生的函件邮寄、查档等费用,凭票据由甲方报销。 七、保密条款: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指派律师提供相关业务的资料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