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法人代表:电话:承租方:法人代表:电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货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厦门是同安区湖里工业园 83 号二楼 361
5 平方(一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双方认可确定为 361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洗净 用
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缴纳或产生的全部费用有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实行包租的方式,有承租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即从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承租方同意后,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 8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假如需要开票所有费用有承租方承担)4
1 租金: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每平方每月人民币 壹拾 元整,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每平方每月人民币 拾壹 元整,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2 月 28 日每平方每月人民币 拾贰元整,厂房租金按季度缴纳;押金 5000 元整
承租方租金付款卡号: 4
2 水电费、物业费电费按实际抄表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电费价格按物业统一标准结算;水费按自来水公司统一标准计算,物业费按物业统一标准结算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乙方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以现金方式缴纳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1%
第六条专用设施、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