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章 合同中的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条款一、填空题1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2 、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友好协商、调解、(仲裁)、(诉讼)。3 、我国商检机构的三项作用(对重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对其指定的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和鉴定业务。二、名词解释1 、 不可抗力: 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弥补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开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2 、 仲裁协议: 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3 、 商检证书: 是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三、简答题1 、 进出口商品为什么要检验?关于检验时间地点的规定有哪些基本做法?答: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简称商检,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坚定和管理工作。有关商品检验权的规定是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问题,因此,交易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与商品检验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是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在出口国检验 1 、产地(工厂)检验 2 、装运港检验在进口国检验 1 、目的港检验 2 、买方营业处所检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2 、 我国商检机构的任务有哪些?答: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1 )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2 )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 3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4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5 ) 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6 ) 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 其范围包括: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海损鉴定、集装箱及集装箱货物鉴定,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出口商品的装运技术条件鉴定、货载衡量、产地证明、价值证明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