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基本要求1
1 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2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3 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
4 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 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 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 1000ppm及以上
5 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2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6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 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 -3- 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7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8 各油田分公司、 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