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安源煤矿 补充勘探 钻孔工程 工程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矿区安源煤矿井田内 发 包 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安源煤矿 承 包 人: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安源煤矿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包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安源煤矿 (甲方)承包人: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安源煤矿 补充勘探 钻孔工程。 1.2 工程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安源煤矿井田内。 1.3 工程内容:钻探设备运输、安装、拆除、造孔、取芯、冲扫钻孔、数字测井、简易水文、封孔、提交资料、青苗赔偿等,设计工程量约 250 米。 1.4 工程造价:30 万 元(叁拾万元整) 包干使用,不做调整。 1.5 资金来源:生产安全费用。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 2 条 合同工期本工程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开工, 2024 年 12 月 2 日竣工,总日历 10 天。如因不可抗力、工农关系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窝工和返工,经甲方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第3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第 4 条 甲方责任4.1 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4.2 向乙方提出书面技术要求。4.3 按时拨付工程款。4.4 负责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现场验收和成果资料验收。4.5 指派 郑远任 同志为甲方施工场地代表,解决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第 5 条 乙方责任5.1 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5.2 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工程占地的租用和施工现场的平整工作。并辅导相关费用。5.3 自行搬迁施工设备机具。5.4 按时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和形象进度。5.5 根据国家规定的施工操作法律规范,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5.6 自行承担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事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7 指派郭晓波 同志为乙方施工场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第 6 条 质量与验收6.1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的标准是 按附件《技术要求》中的条款 执行。 6.2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现场移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