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居间合同“跳单”行为的法律分析【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进展,房产中介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也在日渐增加,“跳单”行为时有发生
2024 年 12 月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居间合同关于“跳单”责任的确定,在司法实践方面指明了道路
本文以此案为背景,基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法律规定对“跳单”责任进行分析,努力提高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居间合同;跳单;法律责任一、绪论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我国服务市场分工不断细化
房产中介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活跃的经济主体,为推动我国房产流动,推动市场进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进展,房产中介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也在日渐增加,“跳单”行为时有发生
这不但影响了“跳单”相对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稳定进展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为居间合同关于“跳单”责任的确定在司法实践方面指明了道路
文章通过对居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及合同格式条款的有效性分析,进一步明确“跳单”责任的确定
二、案情回顾(一)基本事实2024 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11 月 23 日,上海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带陶德华之妻曹某某看了该房屋;11 月 27 日,中原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并于同日与陶德华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
该《确认书》第 2
4 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德华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陶德华有关联的人,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根据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 1%,向中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