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 同 编 号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项 目 名 称: 开发建设单位: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枣庄市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开发项目实际情况,现就 开发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 2、项目位置: 3、项目投资: 万元。3、项目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配套公建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开发建设期限。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估计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第三条 建设条件意见。乙方应根据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小区配套。第四条 商品房销售。乙方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销售商品房。并与购房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办理备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手续。第五条 预售资金监管。乙方同意根据《枣庄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后,方可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第六条 竣工交付。乙方应在办理完毕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商品房。并向购房人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第七条 住宅产业化。甲方应协助乙方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宅产业化工作,推行“四新”技术,增加住宅建设科技含量。乙方应予以配合。第八条 质量要求。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建筑行业强制性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本项目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因建设质量问题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第九条 规划要求。乙方应严格根据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确需变更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和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并根据规定报甲方和规划部门审批后,办理开发合同变更手续。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对房地产开发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当配合和支持甲方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乙方应将项目开发经营情况如实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按要求报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