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上海存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保管方: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中转、储存货物的品名 铝锭、锌锭、铜等有色金属 1
1 铁路运单填写要求:到站:上海铁路局何家湾站专用线名称:上海中外运张华浜铁路专用线收货单位: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托运人记载事项:上海外运张华浜铁路专用线转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高边、篷车、集装箱)1
1 甲方货物发运至乙方单位专用线必须写清乙方单位名称,并在铁路货票发运人备注栏加注货物名称、件数及块数
2 甲方货物发出前,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发站、车号、货物名称、件数、发货时间等相关资料,便于乙方安排接货
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货物运单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其他属甲方自身原因的,造成乙方未能及时接卸甲方货物,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过户入库第三方在乙方处仓储有相关货物的,当第三方向乙方发出将有关货物过户给甲方的指令后,经乙方同意及甲方确认,相关货物自第三方处归为甲方处仓储
乙方根据第三方发出的过户申请之要求确定相关日期为该货物的入库之日
甲方应当支付自入库之时起的相关费用
过户入库货物的品质、质量、数量以该批货物初次进入乙方处保管时的验收情况为准,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货物验收及保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货物到达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开具入库单,由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验收入库
存货数量以乙方出具的入库单为准
为保证甲方货物的调拨,结算月内平均验收天数不超过1天,以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上的重量为准(若需要过磅入库,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与甲方协商后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