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4第三章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5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6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7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