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站建设协议书 甲方: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经办人: 地址:陇南市康县西街 85 号 联系电话:0939-5128288乙方:陇南市父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姚康铭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区政府对面 3 楼 联系电话:0939-8215536为适应网络宣传的进展,甲方委托乙方在 Internet 上注册域名、网站建设、等项互联网业务,帮助甲方树立网上宣传交通警察形象,扩大宣传。为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及收费:1、甲方委托乙方建设网站,具体价格和需求见附件一。二、权利与责任:甲方承诺不进行:利用网站从事 Internet 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第 1 页 共 7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 URL、BANNER 链接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甲方的网站,而因此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时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2、甲方对使用网站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3、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后准备齐全网站所需的设计素材,一次性交给乙方。甲方保证信息资料准确无误,信息原稿必须完整清楚,用字法律规范化(特别注意:英文稿件区分大小写),图片清楚。如因甲方送交的信息原件不清楚、不准确等原因影响网站整体效果,或造成发布后的信息错漏,或因甲方不及时提供资料等原因造成网站不能如期开通,由甲方负责。4、网站设计之前主版面(首页、网站二级栏目页)及功能一旦确定,中途不得随意修改,专题栏目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添加,确保时效,网站专题的添加应提前 2 日申请。5、甲方不得利用该网站的信箱发送垃圾邮件,不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