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满足贫困人口眼保健需求的重要内容,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自治区卫生厅、残联拟从2009年起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一、项目目标按照卫生部、中残联“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用3年时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目前全国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全区2009年内计划完成4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的专项救治工作。二、项目工作范围、时间和内容1(一)项目工作范围全区12个盟市。(二)项目执行时间2009年至2011年。2009年项目执行时间为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2月底。(三)项目内容。自治区卫生厅、残联根据全区各地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白内障患者分布情况、白内障复明工作基础、“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执行情况,确定2009年度项目手术数量分配(见附表)。2010年和2011年将根据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数量调整。2009年对4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2009年度“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复明手术任务量不包括按照《2008年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管理方案》已经分配至各地的复明手术任务量以及目前在各地开展的“白内障复明工作”手术任务量。三、组织实施(一)工作原则1.中央指导,地方实施,部门配合。卫生部、财2政部、中国残联负责项目规划、指导,安排中央补助经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负责实施项目。卫生、财政、残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确保项目按计划、科学规范进行。2.统筹规划,整体安排,突出重点。要将本项目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其他项目和日常防盲治盲工作结合起来,针对本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质量、目标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经济状况,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整合资源。要重点抓好本项目的落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效益,确保目标人群受益。3.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整体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骨干医疗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着力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促进防盲治盲规划落实。(二)明确职责自治区卫生厅、残联负责制定项目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安排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和自治区项目工作配套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自治区残联负责制定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输送方案并3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精心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工作。各盟市和旗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强项目工作的领导和项目定点医院的管理,贯彻落实好项目工作方案,切实把项目组织好、实施好。(三)工作机构卫生厅、残联、财政厅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情况,研究、商讨项目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卫生厅、残联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具体实施。各盟市卫生局和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成立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单位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具体实施。各盟市卫生局分管局长为本地区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为准)应作为本单位项目工作第一责任人。(四)工作要求1.签订任务书。卫生厅、残联要与各盟市卫生局、4残联,各盟市卫生局、残联要与各定点医院签订项目任务书,确保项目按要求进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2.宣传动员。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残联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通过各种媒体、以不同的形式让广大患者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摸清病患底数并公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3.组织筛查。各地要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