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2024
9)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 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猎取劳动酬劳、参加民主管理等权利
第五条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可以实行网站、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开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相关方面的意见,讨论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派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