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甲方:乙方: 甲方就 XXXXXXX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委托乙方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以下简称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本合同。第一条:物业概况一、地址:本案位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性质:本案所委托销售内容为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三、基本经济指标:1、本案规划容积率约 1.8,地上建筑面积约 202478 平方米。2、详细指标以政府批复的预售测绘面积为准。第二条:委托代理销售标的、期限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代理本案中甲方指定的可销售的商品住宅单位 25#地块排屋)。二、乙方对本案的代理期限自 2024 年 X 月 X 日 起至 2XXXX 年 X 月 X 日 止。如要续签需提前两周告之。三、乙方不得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代理。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能与本案所在地五公里半径范围内开发同类建筑物业的其他开发商签订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代理合同。第三条:合作方式一、乙方将其自有客户带至甲方项目销售现场,经甲方确认后形成现场来访客户,若成交则甲方将根据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二、甲方销售现场之自然客户由甲方(或委托第三方)负责销售接待及服务工作,由此成交之客户与乙方无涉。第四条:销售任务及佣金支付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确定的总销售任务如下:第一任务目标销售排屋 X 套、第二任务目标销售排屋 X 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阶段销售任务由甲方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二、佣金计算: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完成排屋销售任务少于 X 套,则甲方同意按销售回款金额的 XX 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若乙方完成销售任务大于等于 XX 套、小于 X套,则甲方同意按销售回款金额的 XX 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并补足之前部分;若乙方完成销售任务大于等于 30 套,则甲方同意按销售回款金额的 XX 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并补足之前部分。三、销售服务保证金:1、甲方留存应结算佣金的 X%作为乙方的销售服务保证金。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与所受损失相应的销售服务保证金,甲方受到的损失超过销售服务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乙方仍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3、对甲方留存的销售服务保证金,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 3 个月一并返还乙方。四、佣金支付方式1、买受人在签订预售合同且甲方实现全额回款后,甲方按销售回款金额的 X%,扣除销售服务保证金后,按月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