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136号)和省银监局(黑银监办发[2010]6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省农村信用社集中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以下简称“执行年”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案件防控治理工作为目的,以现行内控和案防制度为标准,以强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及时查找不足,认真落实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各级农村信用社人员的风险意识,重点提高基层信用社(县联社和所属营业机构,下同)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有效开展“执行年”活动,使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意识明显得到提高,执行力不断增强,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内控和案防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逐渐提高案件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用人管人的1机制,从而全面提升全省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
三、组织领导成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久春副组长:王建成、张洪德、王平喜成员:郭宪文、刘长旭、张洪来、翟雪峰、徐景洪、周静琴、郭俊秋、刘希臣、张竞男、都亚军、杨金波、李同渤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联社稽核部,负责“执行年”活动的协调、落实和指导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31日—6月7日)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做好以下五项准备工作:1、逐级成立“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银监会指导方案和省联社实施方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