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长兴县绿城 - 玉兰花园 ” 项目场外分销代理合同委托方: 长兴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东街 1088 号 电 话: 传 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长兴县绿城 - 玉兰花园 ” 住宅项目(下称“本项目”)之开发商,乙方为具有合法房地产销售经营资格的专业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之导客渠道代理商,双方协商,本着发挥各自优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1
代理期限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在本合同期满前的一周内,双方应就后续安排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者,则签订新的导客渠道代理合同;如未达成一致者,本合同到期后,合同关系自动终止
代理范围 2
1 委托物业为“ 绿城-玉兰花园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东街 1088 号,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3 本合同的履约范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尚未预售或未出售给第三方的该物业内的商品房,具体可售物业清单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甲方责任 第 1 页 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1 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该项目具备房地产合法销售的条件,并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相关销售资料,同时确定甲乙双方项目对接负责人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客户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甲方应指定人员负责在销售过程中配合乙方的推举介绍工作,对乙方推介的客户进行楼盘介绍、讲解工作;并且甲方负责签约、登记、按揭、交房、办证等售后服务工作
3 甲方负责该项目的销控工作,该项目的价格、房型或数量等有变化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不得在客户面前虚假承诺,不得传递不附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信息
如因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 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及在附合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