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销策划代理合同项目名称:冀唐楼宇经济总部(暂定名)项目地点:天津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现代产业园区)委 托 方:天津仁汇投资进展有限公司承 接 方:[帝十三]天津三刀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销策划代理合同甲方:天津仁汇投资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 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注册号:120241000030613法定地址: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电 话:02224889400传 真:02224889400乙方:天津三刀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 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注册号:法定地址:电 话:022-23368286传 真:022-23698398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前期概念性方案及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天津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编号:2024 宁河 0432 商业金融业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冀唐楼宇经济总部(暂定名)项目位置:天津宁河县造甲城镇赵温村(现代产业园区) 占地面积: 约 64522.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0000 平方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销售范围:代理销售面积约为壹拾万平方米(最高不大于 10 万平方米),可销售类别 商 业 用物 业 。第二条:委托事项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公司,乙方主要是从市场分析及销售可行性的角度出发,结合乙方多年房地产项目的操盘实战经验,提供前期概念性方案及《营销策划执行方案》,承担并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主要内容如下:一、在本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基本确定后,乙方将整合前期产品内容,实施以下策划营销工作:1.1.前期策划:其中包括当地市场总体分析,区域市场分析,客户需求讨论和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与结论等;关于产品给予概念性方案规划建议和协助甲方对项目产品最终确定方案提供顾问咨询。1.2.前期营销:包括在产品定位基础上做出的营销策划建议及执行方案。1.3.代理工作:方案确定后,即拟订销售计划及销售方案。营销策划方案的执行与代理销售、营销推广工作;现场销售管理等的执行;1.3.1.从市场营销、客户需求的角度制定项目营销定位;1.3.2.结合本项目销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及各阶段销售计划;1.3.3.结合工程进度、资金要求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