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程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定义1.1 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 (以下简称该项目),现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1.2 销售代理: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以甲方的名义代为预售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该项目销售的住宅、商服、车库等单位。除回迁户和工程抵款单位以及甲方预留房源(甲方预留房源比例控制在房源比例的 5%以内,具体预留房源在开盘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之外,所有对外销售单位均计入乙方业绩。1.3 开盘时间:该项目具备预售或销售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后,由甲乙双方确定的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销售时间。1.4 销售总额: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对该项目进行销售或视同销售收入的总额。1.5 办公费用:甲方为该项目销售所应支付的售楼处的房屋租用费、日常费用;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所需的办公设备,但购买办公耗材由乙方承担。1.6 外派人员食宿费用:甲方为该项目长期外派人员安排住宿和一日三餐;1.7 媒体推广费用:甲方为该项目宣传及市场推广支付所有的合理费用。1.8 销售条件:该项目房屋同时具备以下情况,视为符合销售条件;甲方取得该项目预售或销售许可证,该项目售楼处具备本合同约定的办公条件并交付乙方;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交付乙方。第二条委托代理事项2.1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开发项目的代理销售、项目策划等相应的服务工作。2.2 委托销售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该项目的可实际销售面积及具体的销售位置和楼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建筑面积等,由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开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即具体可售面积以甲方书面通知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的实际面积为准。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3.1 委托代理期限:自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3.2 委托代理期限届满,如需续约,双方须提前一个月协商并达成协议,否则合同自然终止。到期后,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延长代理时间。第四条销售周期及代理费用的提取4.1 销售周期与销售指标4.1.1 销售指标制定原则基础任务制定原则: 自项目一期开盘后 12 个月内完成一期住宅(不含商服车位)可售部分总销售额的 80%(含)以上,视为完成基础任务;超额任务制定原则:自项目一期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