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局办事指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初审 2
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 3
事项类型:承诺件 4
承诺时限:30 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 三、申请条件 具有城镇户口的普通居民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 2 张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4
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还须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五、办理程序 1
由区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或学校等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定缴费额度,出具缴费通知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说明理由
参保人员持缴费通知到区医保中心指定机构足额缴费
参保登记机构及时将居民参保信息上报区医保中心
由区医保中心对居民参保资料进行审核,制作医保证发放参保居民,并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参保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2
办理窗口:劳动保障窗口 3
事项类型:承诺件 4
承诺时限:30 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条件 1
本地城镇户口; 2
年满 16 周岁以上,且男不满 60 周岁、女不满 55 周岁
四、申请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及复印件; 3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
五、办理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