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制度改 ****医院规章制度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发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新制定我院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事制度 新员工的聘用、试用期及待遇、劳动合同签定、工资及工龄计算的相关规定 我院新员工实行招聘制度,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院长办公会提前制定拟招聘人数及考核题目,对所招聘人员实行统一考核,责优录取。经医院员工招聘考评小组考核合格,确认上岗。 注。根据省市卫生部门有关要求,医疗、护理、化验、影像、药房等科室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上岗证,没有的不能录用。 新员工上岗后试用期 1-3 个月,根据工作情况,医院有权延长员工试用期,但时间不超过 2 个月。医院将根据其个人表现或工作能力提出是否继续聘用,如个人表现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医院可在试用期间随时解除聘用关系;如继续聘用,员工应填写招聘员工转正申请表,提出继续聘任申请,医院员工转正考评小组经综合评议同意后,决定继续聘用,员工与医院签定劳动合同。医院无正当理由,不得与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聘用关系,但员工违反医院奖惩制度-下岗处罚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只发基本工资,无其他补助及效益工资,无我院正式职工可享有的假期。 我院员工工资待遇将根据员工的学历、工作年限、对本岗位的贡献及拥有岗位执业证书的级别确定,原则是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 1 我院职工工龄按整年计算(自签定劳动合同之日算起)。 本院员工之间应对自己的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工龄补贴等收入)相互保密,不得随意宣扬。如发现有人泄露本人收入,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扣发下月奖金的处罚,如超过 3 次泄露本人收入,医院将劝其自动离职。 如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的,本人应提前 1 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医院进行工作调整及安排,自动离职员工提前 1 天做好工作交接,离开当天结算医院所欠发的收入。员工辞职,未提前 1 个月书面提出申请或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开除的,离开当天不能结算医院所欠发的收入,交接完毕后再补发收入,如果一直未交接或交接不清的,将不予补发收入。 二、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衣帽整洁,举止端庄。男不留长发、不蓄须;女不披肩散发(头发应扎起或盘起),应化淡状,尽量不佩带戒指、手镯、耳环等外露饰品。 2.职工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我院就诊的病人,主动介绍本院的基本情况及诊疗项目,不得推诿、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