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科学化水平作者:傅兴国(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竞争性选拔公务员(主要包括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两种方式)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重大创新
其根本价值取向:一是促使优秀公务员脱颖而出;二是从源头上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进用人的公平正义;三是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地区探索领导干部公开选拔,1994年一些地方试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发展,竞争性选拔公务员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推行力度较大,成效显著
竞争择优的公务员任用机制开始运行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制度执行还不均衡,个别单位的领导认识上有偏差,认为竞争性选拔成本太高、费时费力,仍按老办法选拔公务员,还有一些单位的竞争性选拔随意性很大,什么时间搞、拿出多少职位搞缺乏规划和规范等
当前,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主要问题是竞争性选拔的科学化水平不够高,简单以考选人等,甚至出现了“唯考是举”、“会考不会干”等“考试专业户”现象,个别的还有“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等错误想法
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公信度高不高、生命力强不强,关键取决于选拔的质量和科学化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在坚持加大推进力度、解决制度执行不均衡问题的同时,重点是要提高科学化水平,把公务员选准选好,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一、认真把握好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五项总体要求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根本目的,是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让能干事创业的优秀公务员脱颖而出,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提高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科学化水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总体上把握好以下五项要求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选拔任用公务员既要看才、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