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郑州交通事故律师杨晓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起交通事故的案件,所不可缺少的环节便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那么对于这两者有怎样的相关知识点呢,下面我们跟随郑州交通事故律师杨晓楠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首先,在交通事故的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假如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其中需要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及书面申请表。 然后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 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其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制定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需包括以下事项: (一)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责任认定;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五)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 另外,损害赔偿调解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员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假如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只调解两次。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规定时限内经两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员制作《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各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