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闫家岗农场水稻园区育苗骨架大棚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甲方: 乙方:为加快水稻全程智能化生产步伐,并配备了电动卷帘通风系统、倒挂式微喷供水系统和智能温湿监控系统
大大改善了农场水稻育秧条件,有力地促进我场水稻农业增效、农户增收和农场经济进展
2024 年,为加强闫家岗农场水稻科技园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秧苗质量,结合我场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育苗骨架大棚管理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大棚的地点和数量甲方将坐落在水稻园区新建育苗骨架大棚基地的 区 号 栋钢骨架大棚承包给乙方
土地、大棚及其配套设施使用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和买卖
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 1 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条 承包费、保证金和交纳时间农场不提供棚膜,自行购置棚布
即每栋大棚每年 元,共 元,乙方于签订合同起,足额交到农场农业服务中心财务部
合同签订时乙方每栋大棚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共 元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棚室日常管理 1、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需自行管理照顾好其棚室,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损坏、丢失物品原价赔偿)
2、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严格根据水稻农时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农场水稻部门要求的工作
3、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棚室内外、棚室空卫生、杂草及时清理洁净,保持洁净的良好种植环境
4、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园区供水系统在每天上午 7:00-12:00 进行,望周知
种植户应按时保量的完成秧苗的水份需要
5、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必须严格遵循本管理办法规定
如有不配合水稻部门工作的种植户,轻者年终予以一定额度的罚款,重者即取消明年的土地承包资格
6、自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起,在 5 月 20 日水稻插完秧后,棚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