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权审批所需材料 一、出口货物报检需提供单据 (一)一般要求 1、出境货物报检申请单; 2、对外贸易合同(销售确认书或订单)、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复印件; 3、厂检合格单; (二)特殊要求 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货物出口报检,提供海关出口成品手册复印件。 2、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强制性认证、注册登记制度、质量准入和备案管理的出口产品报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出口食品和危险品报检,应提供“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口货物包装报检 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 2、包装生产企业厂检合格单; 3、包装检测合格报告及复印件; 4、申请出口危险品包装性能鉴定,需提供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声明。申请出口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需提供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声明。 (四)需要实施理化检测的货物报检 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凭一份检测报告多批报检的,首次报检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后续报检提供复印件。 二、进口货物报检需提供单据 (一)一般要求 1、进境货物报检申请单; 2、对外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贸易和运输单据复印件; 3、进口流向货物应提供《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4、属进口加工贸易方式的应提供《海关加工贸易手册》; 5、代理报检的应提供《代理报检委托书》。 (二)特殊要求 1、进口旧机电产品报检: 1)对列入《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和《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的旧机电产品,需提供相应进口许可证明及复印件; 2)对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对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转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3)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内的提供 3c 证书。 2、入境验证民用商品,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进口法检和成套设备,需提供 3c 证书或 3c 免办证明。 3、出口退运货物报检: 1)海关出口报关单副本或复印件; 2)出口检验检疫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3)出口退运货物情况说明表; 4)国外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或报告。 附: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