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厦奖”(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 1 总 则 1.1 依据《“广厦奖”管理办法》,为了科学、公正、公平的评选“广厦奖”住宅项目,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1.2 广厦奖住宅类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配套齐全,管理完善的居住小区。 1.3 申报“广厦奖”的住宅项目必须通过住宅性能认定,达到国家颁布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 1A、2A、3A 级性能等级标准,并具备较高功能配置,较高产业化技术集成度,较高的质量保障,能达到较高的居住舒适程度。(有关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体系详见《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国标“GB/T5036-2005”)。 1.4 本评价标准包括五个评价指标体系: (1)规划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2)建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3)施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4)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体系; (5)物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1.5 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评价方法,即每项评价内容设定“标准分值”,根据申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照“标准分值”打出“实得分值”。五个体系“实得分值”权重后相加即得到项目“综合评价总分值”。各地评选机构依据申报项目“综合评价总分值”确定排序,取得最高分值的住宅项目作为本地区“广厦奖”推荐项目。 1 .6 除本评定标准外 ,“广厦奖”申报项目应符 合《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城 市 居住规划设计规范 》等一 系列 国家与 地方相关法律 、法规和 其 他 强 制性技术标准要 求 。 2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2.1 规划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1)申报项目规划应与 城 市 公共 交 通网 络 、城 市 公共 服 务 网 络 、城 市 绿 地系统 与 景 观 生 态 网 络有机的衔 接 ,充 分利 用当 地的社 会 要 素 、经 济 要 素 、资 源 要 素 和 科技要 素 ,在设计上有所 创 新 。应充 分体现 以人 为本的开 发 理念 。在住宅群 体设计上,注 重整 体布局 与 城 镇 空 间 的协 调 ;在交 通规划上,注 重住区的安 全和 出行 的便 捷 ;在环 境 规划上,注 重居住与 环 境 的和 谐 ;在公共 服 务 设施配套上,注 重居民 生 活 便 利 和 社 区的交 往 。 (2)申报项目应充 分反 映 所 在地域 的自 然 环 境 特征 及 历 史 文 化渊 源 。能够 创 造 出具有时 代 特点与 地域 特征 ,舒适、健 康 、和 谐 的居住环 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