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GB50560-2010) 4 厂址选择及总体规划 4
1 厂址选择应满足工业布局,地区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2 厂址选择应对建设规模、原料及燃料来源、产品流向、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人文、社会、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 厂址应有利于邻近企业和城镇的协作,不宜将厂十单独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地区
4 厂址选择应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5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
6 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地段
7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 的有关规定
场地高低不宜低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加0
若低于上述标准高时,厂区应有可靠的防洪设施,并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
当厂址位于山区时,应设计防、排洪的设施
8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防洪等级应符合表 4
8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防洪等级表 级别 产品品种 设计年生产规模 防洪等级 设计频率(%) 重现期(a) 大型 陶瓷砖 >750 万m2/a ≤1 ≤100 卫生陶瓷 >120 万件/a 中性 陶瓷砖 450万m2/a~750 万m2/a 2~1 50~100 卫生陶瓷 60万件/a~120 万件/a 小型 陶瓷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