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与心理建设【字体:大中小】制度反腐与心理建设2011-01-3009:08:50来源:文汇报网络版我们在加强制度反腐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反腐倡廉的心理建设,只有把制度反腐与心理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更能取得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治标须治本,比制度反腐更为艰巨的是反腐倡廉的心理建设。建设学习型的政党,不仅是指学习外在的知识体系,更为要紧的就是指这个政党所有成员的心智能力特别是自省能力、自控能力的提升。制度反腐具有长效功能胡锦涛同志最近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风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做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在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又强调“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特别提出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这就是说我们在加强制度反腐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反腐倡廉的心理建设,只有把制度反腐与心理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更能取得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毫无疑义,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斗争中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反腐斗争史上,相对于运动反腐和人治反腐而言,制度反腐则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长效功能。建国初期和“四清运动”中,运动反腐曾发挥过积极作用,然而打击面宽而误伤无辜的副作用极大,理所当然地被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所否定。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完成之前,依据领导人的意志进行的人治反腐虽然不可缺少并凸现其重要性,然而却具有极大的易变性。人治反腐具有“突击式”、“运动型”与“时紧时松”的短期行为特征,而且主要集中于某几项“专项治理”上,因此容易产生腐败顽症的“抗药性”和矛盾“越级上缴”等风险成本。在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要建立反腐斗争的长效机制,制度反腐应运而生。所谓制度反腐,就是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行使和运作,从而达到治理腐败的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我国反腐倡廉的实践告诉人们,制度反腐必须形成相互配套的系统性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因此,反腐倡廉必须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反腐倡廉的心理建设是治本然而,治标还须治本,比制度反腐更为艰巨的是反腐倡廉的心理建设。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任何制度都是需要人去执行的,人们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决定着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这是当代中国反腐倡廉实践中较为忽视的一个严峻课题。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史上考察,孙中山十分重视心理建设对于建国方略的实际影响。他之所以在“建国方略”中的四大建设中,把“心理建设”与物质建设、社会建设和国家建设相平列不是偶然的。他强调的是:“夫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而国事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故政治之隆污,系乎人心之振靡。”他认为,信其可行移山填海也能成功,信其不可行则反掌折枝也遥遥无期。他的话值得我们深思。正因为如此看重心理建设,孙中山强调“故先作学说,以破此心理之大敌,而出国人之思想于迷津。”从思想逻辑与历史逻辑的一致性看,孙中山的“破心理之大敌”思想与王阳明的“破心中贼”的心学命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阳明在给友人的信中,提出了天下得以长治久安的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