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规制和风险控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民族企业的不断壮大,中国企业加大了踏出国门的步伐,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
笔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就先后为中国企业到美国、俄罗斯、秘鲁、塔吉克斯坦、印尼等地的投资提供了相关法律服务
境外直接投资有助于推动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全球化,提升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实现中国境内企业的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化经营,培育中国的跨国公司,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规制及风险控制问题亦不容忽视
在本文中,笔者就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法律规制及风险控制等问题作一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形式和特点(一)主要形式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投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
”《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施行后由后者取代)规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也规定,“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注册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概括而言,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至少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新建(设):包括在境外独资新建分支机构以及通过与境外机构合资、合作设立企业等
新建方式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方式
12、并购:包括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
跨境并购方式渐渐成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重要方式
实践中采用何种方式,取决于中国企业本身拥有的资源、发展战略,东道国的发展状况、法制环境等多个因素
(二)主要特点从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