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件 进出口商品法律规范申报要素申报标准 一、如申报商品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 品法律规范申报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要求的要素,为了保证报关单规格型号栏显示的完整性,要素应填写明确,不能 简单填报“是/否 /有 /无/非”等字样,如“是否野生”可填报“非野生”,没有品牌 ,应注明“无品牌”或“无牌
” 二、申报要素附带有“括号”,提示说明内容的, 应根据实际商品推断其提示的说明内容之间是“或 ( or)”还是“(和 and)”的关系,并准确申报
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说明内容之间是“或( or)”关系的,应选择实际对应的项目申报, 如品目 219 的申报要素“外观(粉末、粒状、块状等),” 应按实际申报“粉末”或“粒状”或“块状”或说明内容未列明的其他外观形状; (二)说明内容之间是“和(and)”关系的,应逐项具体 申报,如品目 411 的申报要素“规格(成条等、浸渍或涂布物、每平方米克重) ”,应按实际逐项具体申报为“成条、浸渍甘油、 3 克/平方米”; (三)说明内容之间既有“或(or )”又有“和(and)”关系 的,应选择实际对应的项目分别申报,如品目 2 的申报要素“制作或保存方法(鲜、干、去壳、未去壳) ”,应按实际 分别申报“鲜、未去壳”或“干、去壳
” 三、《目录》注解对申报要素作具体要求的,应根据注 解要求填报
如213 版《目录》注解要求28、29、3、32、 33、 34、38 等章节商品的要素“包装”内容应足以推断是否零售包装 ,则具体格式应填写为“ ××计量单位(如公斤等) /包装容器(如桶等)
” 四、其他要素的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 要求
如品目 8482 项下滚珠轴承,申报要素“结构类型”应根据归类要求选择填写“调心球轴承” 、“深沟球轴承”、“角接触轴承”、“推力球轴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