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市督查组 本学期,在《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大力指引下,在市、县财政和教育部门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我校紧抓改革机遇,仔细把握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经费改革,全面法律规范地做好教育经费的收支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自查,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经费预算,严格法律规范收支管理 1、按上级标准做好学校经费预算 根据经费机制改革精神,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有两部分组成
一是生均经费,标准是小学 325 元/生/学期,初中 425 元/生/学期;二是免学杂费补助经费,标准是农村小学 85 元/生/学期,初中 15 元/生/学期
本学期,我校实有人数为六年级 887 人,初二初三共计1564 人,学校经费预算共计为 3465575 元
2、进一步严格经费支出手续 学校根据县财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了法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努力确保教学业务与管理、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仪器设备及图书资历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方面资金的落实到位
老师培训费根据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由县局统筹
二、资金预拔迅速及时 本学期一开学,县财政局就根据学校人数按小学生 5 元/人,初中生 8 元/人的标准预拔了我校 XX 年年春季免收学杂费资金共计人民币1694 元,为学校开学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严格法律规范收费行为,努力做好“义保”宣传 1、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精神,严格执行于教发[XX 年]2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