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为法律规范警官培训楼的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现有培训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根据《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警务训练大楼运行管理方案》,结合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警官培训楼主要用于全省公安民警培训
第二条 警官培训楼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等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职责 1、负责培训楼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内部设施、设备及财物的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 2、负责培训楼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管理、使用及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奖惩和工作调配; 4、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好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工作,定期与计财部门核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
5、定期向学院党委、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完成好全省公安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工作任务
(二)培训部职责 1、负责培训楼内用于培训的教室、办公室的管理; 2、负责教学及办公室内教学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维护工作(总务处配合)
(三)警体部职责 1、负责警务训练大楼训练馆(一楼三间)、器材库房(一楼二间)、地下室射击训练馆的使用和管理; 2、负责使用场馆内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保卫处职责 1、负责培训楼的安全,培训楼保安的聘用、管理; 2、负责培训楼防火、防盗等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总务处配合)
3、负责将警务训练大楼的监控纳入学院总体监控系统,统一管理,负责监控室的值班,并对监控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
(五)培训各支队负责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教育,特别是爱护公物、遵守纪律、卫生保洁、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加强对培训楼的管理
第四条 总务处负责入住参训学员的后勤食宿保障服务工作,并协助学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