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着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执法人员及协管员着装管理,树立人民城管良好形象,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并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编在职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执法辅助事务的协管员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第三条城管执法人员的制式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作训服及配套制式帽子、皮鞋、标识等。第四条城管执法人员应按季节和工作性质统一着装,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春秋季节着春秋服时,制服内必须着制式长袖衬衫,并系制式领带。(二)夏季着夏服时,制式长、短袖衬衫与制式夏裤配套穿着。着制式长袖衬衫时,下摆扎于裤内。(三)冬季着冬服时,制服内必须着制式长袖衬衫,并系制式领带。(四)在训练、拆除违法建设或者劳动时可统一着作训服。(五)不同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六)按照规定佩戴肩章、号牌、胸徽、帽徽等标识,不同标识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城管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识、饰品(上级统一要求佩戴的胸徽除外)。- 2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棕色皮鞋。男性执法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 厘米,女性执法人员鞋跟不得高于4 厘米。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八)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 卷发(自然卷除外) 、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发辫(盘发)不得过肩。(九)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 姿态良好。 不得歪戴城管制式帽子,不得披衣、 敞怀、挽袖、竖衣领、卷裤腿。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十一)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第五条城管执法人员着制服时,除在办公区或者其他不宜戴城管制式帽子的场合外,应当戴城管制式帽子。通常情况下戴大盖帽(女同志戴卷沿帽),着作训服时戴鸭舌帽。(一)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时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或夹于左腋下(帽顶朝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参加会议)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