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S 中学晚自习管理办法 E 中学晚自习管理方法 第一条 住宿生必需上晚自习 凡在同学宿舍住宿的同学,必需在指定教室上晚自习
不能上晚自习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非住宿生在校上晚自习须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审批后方可在校上晚自习
第二条 值班 晚自习期间由小学布置老师在同学晚自习教室值班
值班老师的主要职责:同学考勤,维护晚自习教室的正常秩序,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第三条 晚自习上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为 18:45―21:30(20:00―20:15 为中间休息时间); 星期日为 20:15―21:30
第四条 考勤 晚自习分为两节课,每节课考勤一次;值班老师在网上进行晚自习考勤记下;同学缺席时,小学会发短信或由宿舍生活管理员电话告诉监护人
晚自习期间,旷课、迟到、早退的住宿生,小学根据下列方法做出扣分处理:旷课一节扣 1 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
5 分(该扣分和住宿生的其它扣分累计处理)
非住宿生在校晚自习违纪,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严峻者取消晚自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习资历
第五条 请假 住宿生不能在小学上晚自习时,必需办理请假手续
住宿生须有“正值的、可证明的理由”,并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请假才可以获得小学批准
正常上课期间,天天 12:30-13:50 和 16:35-18:30,都可以在住宿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因病请假,可以随时办理
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有备)
请假核准:住宿生请病假,可以凭本校医务室医生证实、或医院证实直接到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核准记下,经核准属实即可
住宿生请公假,可以凭和公假事由相关的本校老师、或本校其他管理人员的签名直接到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核准记下,经核准属实即可
住宿生请事假,需说明事由,并经同学家长或家长指定的监护人同意才可办理
假如事发突然,来不及请有关人员签名,可经生活管理员电话向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