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Codes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GB 50763—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O 1 2 年 9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1354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无障碍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763—2012,自 2012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7.3(3、5)、4.4.5、6.2.4(5)、6.2.7(4)、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 年 3 月 30 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不同地区近年来无障碍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分析了无障碍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9 章和3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 责 管 理 和对 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 ,由北京市建筑没计研究院负 责 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 。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 各 单位注 意总结经验,积 累 资 料 ,如 发现需 要修改和补 充 之 处 ,请 将 有关意见和建议 反馈 给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南礼 士 路62 号,邮 政 编码 :100045),以便 今 后修订时 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 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 市市政 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园 林 古 建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广州 市城市规划勘 测 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残 疾 人 联 合 会 中国老 龄 科 学 研究中心 重 庆 市市政 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