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全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优先的要求,通过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和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整治,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对象 以我市各类工地、城市道路、港池码头等为整治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二)河道清淤 工程 和道路挖 掘 、养 护、保洁 与 管线 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三 )交 通工程 如 道路、桥 梁 建设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四 )物 料 运 输 (砂 石 、土 方、灰 浆 、垃 圾 、渣 土 、煤 炭 、矿 石 、煤 矸 石 等)和物 料 在 码头、堆 场 和露 天 仓 库 的扬尘污染
(五)绿化或铺装裸露泥地和植物栽种、养护中的扬尘污染
三、整治目标 涉及到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物料仓储运输企业、绿化工程养护企业和道路保洁企业等防治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防控监管更加有效,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整治要求 (一)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要求 以本方案为基础,应当制订分区域、分类型的工地扬尘控制的限制标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可参照各自行业要求与作业技术标准实施扬尘控制
1 .建筑施工工地 (1 )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 1
8 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严禁敞开式作业
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