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目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5年10月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目录(2015 年)》修订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以下简称《目录》)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指导性文件,是高校设置与调整高职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指导就业的基本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高职专业布局、安排招生计划、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选择就读高职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职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二、《目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3〕6 号)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主动适应、服务发展”“继承创新、灵活设置”“科学规范、体现特色”“推进衔接、构建体系”等原则,在2004 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基础上,经广泛调研、专题论证、征求意见、优化整理、行政审 定 等过 程 ,全 面 修订而 成
三 、《目录》修订参考《国 民 经济 行业分 类 (2011)》《三 次 产 业划分 规定 (2012)》《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职业分 类 大 典 (2015 版 )》和《中 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 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等,以产 业、行业分 类 为主要依据,兼 顾 学科分 类 进行专业划分 和调整,原则上专业大 类 对 应产 业,专业类 对 应行业,专业对 应职业岗 位群 或 技 术 领 域
四 、《目录》分 为专业大 类 、专业类 和专业三 级 ,其 代 码 分 别 由 两 位、四 位和六 位数 字表 示
《目录》中 涉 及 医 学、教育、公 安与司 法 等与国 家 安全 、公 共 安全 、特殊 行业密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