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文写作五个思维特征公文写作的五个思维特征 公文写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法律规范体式的应用写作
它与文学创作虽同属写作学讨论的范畴,但客观上存在着许多质的差异
单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
一、思维动因的指令性 在文学创作中,往往是作者被某一生活原型或某一原始生活素材所吸引,从而有意识地调动丰富的生活积累进行选择、加工、虚构、概括,逐步形成创作意图,激起强烈的创作欲望
当创作欲望非常强烈时,常常伴随着一种情不自禁、文思激涌、不吐不快的情绪状态
这时,作者就可以不断捕捉灵感的浪花,迅速获得精致的构思、动人的情节、美妙的词语,还可以加快创作速度,使作品一气呵成
简单地说,文学创作的思维动因,就是作者的创作欲望,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而公文写作往往要遵命于他人,其思维动因则是领导交待、文件规定、上级部署或是集体讨论决定,具有明显的指令性
从思维动因上来看,公文写作同生活的关系,远不如文学创作那般贴近
文学创作起源于人的社会实践,公文写作虽然也要求写作人员"寻求灵感",并不直接刺激写作者的创作欲望
虽然公文写作没有自主权,但写作时却要求写作人员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制造性,依据领导意图和指示精神自觉主动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
这就要求公文写作者不但具备较高的政治修养,还要有默默无闻的无私奉献精神
二、思维过程的规约性 公文写作的思维过程和文学创作基本一致,都是开放的、动态的、进展的思维与语言的双向运动
文学创作的思维一经启动,便可以上天入地的寻求,极尽想象、联想之能事,以获得理想的艺术效果
而公文写作中,写作主体的思维受传统习惯的固定程式约束,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他人的意图来结构文章,具有较强的规约性特征
这种思维过程具有较浓厚的模式意识,一般都按规定程式进行,采纳法律规范的语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