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书 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 (后付费类) 合同编号: 用户(甲方): 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矩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网络服务范围 (一)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笼罩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笼罩范围内享有
其次条 入网要求 (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记下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真切有效的身份证实文件(托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托付人及本人身份证实文件)原件; 2、单位用户:提供单位介绍信、真切有效的注册记下证照副本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实文件原件
(二)甲方应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担当相应费用及损失
(三)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第三条 用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入网记下资料真切、精确,并有义务协作乙方对记下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记下资料如有变更,应准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知乙方更改
如乙方发觉甲方记下资料不真切,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准时协作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担当相应的